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
教職員(含計畫案助理)

到圖書館辦理離校手續前,有幾件事提醒:

  1. 教職員(含計畫案助理)請務必在辦理離校前還清所有圖書與繳清圖書逾期滯還金。

  2. 請至圖書館二樓閱覽室流通櫃檯辦理。如有任何問題,歡迎洽詢各館室流通櫃台。

  3. 教職員(含計畫案助理),請至人事室,相關表格,列印【教職員警工離職手續單】【委託計畫案專兼任助理離職手續單】請先完成單位核章作業,再至閱覽室流通櫃台接續辦理。

  4. 已辦理完成離校手續,仍可入館,但無任何館藏及空間設備之借閱權限,若仍想繼續維持借書權利,歡迎申請圖書館校友借書證。歡迎向閱覽室流通櫃台洽詢。或逕向本校校友會申請入會。校友相關服務請參閱本校校友會網頁資訊。

  5. 如有任何問題,歡迎洽詢圖書館各流通櫃台,聯絡電話:(06)6930100 分機1621~1623,Email:em1507@tnnua.edu.tw。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