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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與著作權

圖書館與智財權
 

一、「合理使用」重要概念:

  • 以「非營利」為目的進行重製,如個人學術研究、教學等。
  • 合理引用(如立法、行政、司法、教學等目的)
  • 佔整個著作比例不宜過大(建議影印書籍的5%至10%)
  • 對於著作權人影響不大

二、圖書館資源合理使用與智財權

  •  紙本資料使用
資料類型 重要注意事項
圖書 使用圖書資源時,請確實依著作權法及相關規定,在合理使用範圍內從事重製(影印、列印、掃描、複製等)行為,且不得大量複製散播。
期刊 為提供個人研究之要求,重製已公開發表著作之一部分,或期刊已公開發表之研討會論文集之單篇著作,且不得大量複製散播。
學位論文 下載本校學位論文之全文資料,請勿於網路公開傳佈或於公開網站上提供下載,並請遵守著作權之相關規定。
教授指定參考書 使用『教授指定參考書』請確實遵守著作權法及相關規定。資料統一放置於圖書館閱覽室二樓,只限館內借閱。
  • 電子資源使用 
電子資源的使用權,乃基於合理使用約定,敬請務必配合:
  1. 請勿大量下載或利用自動下載軟體擷取資料。
  2. 下載之全文資料,請勿於網路上公開傳佈或於公開網站中提供下載。
  3. 請勿將資料用於商業行為,且勿架設非法網站供公眾下載受保護之著作。
  4. 請勿將帳號借予他人或冒用他人帳號使用電子資源。
  5.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,違反相關規定者,一旦查證屬實,讀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。

   三、智財權相關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