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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之借閱資料數量及期限規定

 

讀者之借閱資料數量及期限規定

讀者類型

圖書數量及借期

視聽資料數量及借期

專任教師

圖書及視聽資料總和以80冊(件)為限,圖書借期8週;視聽資料借期15日,可續借1次。

客座教授、兼任教師、
榮譽教授、榮譽借閱證持有者

圖書及視聽資料總和以50冊(件)為限,圖書借期8週;視聽資料借期7日,可續借1次。

博士生、碩士生、大學部學生、職員

圖書及視聽資料總和以50冊(件)為限,圖書借期4週。

視聽資料以4件為限,借期7日,不得續借。

退休教職員工、派駐人員、教職員工眷屬、校友、休學生、圖書館志工、社區讀者(官田區、六甲區)

圖書及視聽資料總和以15冊(件)為限,圖書借期4週,不得續借。

備註

讀者類型為計畫專案者,借閱資料數量及期限依專案辦理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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