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
【函轉】為促進知識交流及加值,請鼓勵貴校畢業碩、博士生授權其學位論文予國家圖書館推動學位論文開放共享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_教育部函文

為促進知識交流及加值,請鼓勵貴校畢業碩、博士生授權其學位論文予國家圖書館推動學位論文開放共享
為促進知識交流及加值,請鼓勵貴校畢業碩、博士生授權其學位論文予國家圖書館推動學位論文開放共享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2月26日
發文字號:臺教高通字第1100016552號

主旨:為促進知識交流及加值,請鼓勵貴校畢業碩、博士生授權其學位論文予國家圖書館推動學位論文開放共享,作為教育、科學及研究等非營利用途之利用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依據學位授予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略以,學位論文應送國家圖書館及所屬學校圖書館保存之。同條第2項復規定:「......國家圖書館並應提供公眾於館內閱覽紙本,或透過獨立設備讀取電子資料檔;經依著作權法規定授權,得為重製、透過網路於館內或館外公開傳輸,或其他涉及著作權之行為。......」為促進知識交流及學術創新,爰請鼓勵貴校畢業碩、博士生授權其學位論文予國家圖書館開放共享,作為教育、科學及研究等非營利用途之利用。
二、授權國家圖書館電子學位論文相關事宜,請洽國家圖書館吳小姐(TEL:02-23619132轉503、Email:evawu@ncl.edu.tw)

 

瀏覽數: